来源:亿欧网
作者:吴岱雅
北京市控烟协会4月20日表示,已于日前正式对《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提交反馈意见,对新增“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提议持反对态度。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由工信部于3月22日发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表示,鉴于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应当参照《实施条例》中关于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控烟协会认为,国家烟草专卖局本质上是在执行烟草总公司的企业职能,不适合作为电子烟的监管单位,建议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子烟进行监管。
协会称,虽然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年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但是由于自1991年《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起,从未发生过由烟草专卖局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烟的相关案例和报道,因此并不能保证烟草专卖局可以从保护青少年健康的角度出发,对电子烟进行超过卷烟的监管。
就在4月20日,有媒体报道称,有9名大学生吸网购电子烟之后出现了头晕、心慌、烦躁不安的症状,被送到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急诊科。
该医院医师表示,很多人觉得电子烟危害小于卷烟,其实不然。电子烟中同样含有尼古丁,与卷烟相比,电子烟中还常常加入香精等添加剂,甚至添加成分不明确,带来了更多不可预测的风险。
此前,公共卫生学界已有研究结论表示,电子烟不仅有害,还可能产生烟草成瘾的“入门效应”,使本来不吸烟的人产生尼古丁依赖而成为真正的烟草成瘾者,而青少年会直接受到电子烟影响而在日后产生烟草成瘾。
数据显示,中国目前烟民数量已经超过3亿,其中一半以上烟民在20岁以前就开始吸烟。电子烟打着时尚、健康的招牌,很容易吸引青少年进行尝试。对电子烟进行有效的监管,遏制青少年与电子烟的接触,将会成为未来控烟的一大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