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3月27日,新金路(证券代码:000510)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刘江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四川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截至公告日,刘江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3,752,951股,占总股本8.29%,其中质押47,644,533股;金海马公司持有49,078,365股,占总股本7.57%,其中质押30,898,365股。两者合计持有102,831,316股,占总股本15.86%,共质押78,542,898股。公告还包含了质押用途及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等信息。
天眼查资料显示,新金路成立于1992年04月18日,注册资本60918.225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刘江东,注册地址为四川省德阳市区泰山南路二段733号银鑫.五洲广场一期21栋22-23层。主营业务为从事PVC树脂和烧碱的生产与销售。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刘江东,董秘为张振亚,总经理为,员工人数为2130人,实际控制人为刘江东(持有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14.35%)。
公司参股公司21家,包括四川旌路产业(集团)供应链有限公司、成都合维德商贸有限公司、成都金泓股权投资有限公司、金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9.78亿元、30.39亿元和25.8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94%、2.04%和-14.79%。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00亿元、1314.30万元和-1.77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318.71%、-95.61%和-1458.88%。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7.40%、36.47%和48.67%。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779条,周边天眼风险366条,历史天眼风险12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36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