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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力泰因未按时披露年报面临退市风险,公司或遭股民索赔

2025/5/13 16:28:41 0人评论 80 次

5月12日,金力泰(300225)公告,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但由于在编制及审计过程中涉及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导致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报告。公司股票自2…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5月12日,金力泰(300225)公告,公司原定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但由于在编制及审计过程中涉及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导致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上述报告。公司股票自2025年5月6日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若公司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目前正全力推进审计及报告编制工作,并与相关方积极沟通,争取尽快披露报告。此外,公司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

值得关注的是,早在2024年1月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61号)。

经查明,金力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金力泰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决定:一、对金力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二百万元罚款;二、对袁翔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三、对严家华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四、对景总法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五、对汤洋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六、对隋静媛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9月30日之间买入,或者在2020年5月1日至 2023年2月3日期间买入金力泰股票,且在2022年9月30日和2023年2月3日收盘时仍然持有金力泰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金力泰成立于1993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48920.5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罗甸,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奉贤区楚工路139号。主营业务为涂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罗甸,董秘为吴纯超,员工人数为503人。

公司参股公司14家,包括东莞市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金力泰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上海金杜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金力泰汽车涂料有限公司、上海金力泰智能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8.58亿元、6.33亿元和7.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5%、-26.23%和16.09%。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1亿元、-1.06亿元和1433.32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221.22%、4.15%和113.52%。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28.79%、31.24%和34.77%。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561条,周边天眼风险94条,历史天眼风险4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6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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