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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规范双11短信营销: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发送

针对营销短信扰民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于近日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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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联商网

作者:CC

随着“双十一”促销活动临近,各类营销短信也开启“轰炸”模式,不少消费者不胜其烦。

针对营销短信扰民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于近日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短信营销行为。

会议要求:

一是电商平台要立即全面自查自纠零售、金融等相关产品的短信营销行为,不得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擅自发送营销短信,完善现有短信营销预案,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阶段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短信息服务企业要立即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加强短信端口接入管理,规范短信签名使用,不得接入违规转租资源,不得扩大签名使用范围,通过“回头看”,推动常态化治理。

三是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要加强垃圾信息投诉受理、线索转办及监测分析等工作,发挥“风向标”作用,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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