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联商网
作者:多米
近日,全国不少地方挂有“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招牌的小吃店因涉嫌商标侵权被相关协会索赔,这一事件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如今,终于有了官方结论。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回应“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等商标侵权事件: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近日,“潼关肉夹馍协会”将带有“潼关”俩字的肉夹馍商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3万至5万元。如果商家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要缴纳9.98万元。目前,该协会正在进行全国性“地毯式”维权,短短数月内,就有211个开庭公告,并且还正以每个月增加几十家的速度在起诉,上百家餐厅都“深陷”官司之中。
近日,据媒体报道,河南焦作不少经营了十几年用着“逍遥镇胡辣汤”招牌的商户,突然被“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起诉商标侵权,要么支付3万-5万元赔偿,要么就是每年缴纳1000元的会费加入逍遥镇协会,接受协会统一管理。被质疑是“敲竹杠”,成名后“收割”。
针对网传“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对“逍遥镇”商标维权一事,周口市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11月21日晚间,通过“西华融媒”发布情况说明称,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正在开展的工作,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监督表示真切感谢。
截至11月25日,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仍新增5条开庭公告信息,案由均为侵害商标权纠纷。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所涉司法案件50起,案件身份均为原告,大部分案由是侵害商标权纠纷,开庭时间集中于在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