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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金信基金最新回应:未收到相关限消令

金信基金最新回应称,“近期公司并未收到过相关限制消费令。”同时,金信基金昨2月21日还在官网刊发了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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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资本邦

2月23日,资本邦了解到,日前,市场有传闻称,2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一则限制消费令显示,该院于2021年07月1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中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金信基金合同纠纷一案,因金信基金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相关规定,该院对金信基金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金信基金及金信基金法定代表人殷克胜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对此,金信基金最新回应称,“近期公司并未收到过相关限制消费令。”同时,金信基金昨日还在官网刊发了相关说明。该说明显示,“近日,金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注到有媒体就法院对我司及法定代表人作出限制消费令的情况进行了报道。目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未查询到与我司及法定代表人相关的限制消费令。我司将保持与法院沟通,密切关注事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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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来源:金信基金官网

公开资料显示,金信基金成立于2015年7月,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国内首家管理团队出任第一大股东的公募基金公司,金信基金管理团队持股合计达35%,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据了解,去年9月初,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向金信基金发出过限制消费令。该则限制消费令显示,该院于2021年07月1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中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金信基金合同纠纷一案,因金信基金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依照相关规定,对金信基金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金信基金及金信基金法定代表人殷克胜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当9月29日,金信基金在官网刊发了相关说明,表示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殷克胜的“限高”令已经撤销。

金信基金彼时公告称,“金信基金于2017年依法成立了一只资产管理计划并在基金业协会予以备案。该资管计划成立于《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发布之前,为通道型产品。后因该资产管理计划在运作过程中发生了民事纠纷,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第八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管理人应代表投资者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因此金信基金代表该资产管理计划作为被申请人参与了针对该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仲裁程序。”

同时,金信基金表示,“根据相关仲裁裁决和法院执行裁定书,待执行事项的实际被执行对象是金信基金所管理的该资产管理计划、被执行财产是该资产管理计划的产品财产。目前,该资产管理计划的合同已经到期,已经进入产品清算流程。”

此外,当时针对“限高”令,金信基金在公告中表示,近期,我司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知悉,在执行相关该资产管理计划与相关交易对手的仲裁裁决过程中,法院对我司和法定代表人作出了限制消费令。金信基金彼时表示,“在知悉该信息后,我司及时向法院作出解释,就相关仲裁执行对象是我司所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该资产管理计划的产品财产与我司自有财产之间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有效隔离的情况,向法院进行了详细说明。目前,法院已作出了撤销相关限制消费令的决定,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撤销了相关限制消费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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