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资本邦
5月30日,资本邦了解到,科创板公司震有科技(688418.SH)发布关于回购期限过半尚未实施回购的公告。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震有科技”)分别于2022年3月22日、2022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5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截至目前,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已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对于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公司解释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因定期报告等窗口期,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较少,公司对回购进程做了整体性规划暂未进行回购。
公司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至2022年7月7日止。公司后续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结合公司资金安排情况、资本市场及股价的整体表现,于回购期限内择机尽快推进实施回购程序,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此外,同日公司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震有科技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98.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晨晓”或“标的公司”)部分股权,终止原募投项目。
截至2022年5月25日,募投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8,216.55万元,支付交易对价后,剩余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8.55万元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
公司拟收购杭州晨晓40.99%股权,交易对价为8,198.00万元,使用募投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杭州晨晓55.99%股权,杭州晨晓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因涉及变更募投项目,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部分股权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00万元现金收购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隆光电”)持有的杭州晨晓15%的股权。同日,万隆光电与震有科技、自然人李明伟、一村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村资本”)、昆山根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根诚投资”)及自然人王志骏、刘艾、梅永洪签署了《关于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万隆光电将其所持杭州晨晓15%、15%、5%、2.99%的股份分别转让给震有科技、李明伟、一村资本、根诚投资,受让方均以货币方式支付转让款。
2022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募集资金收购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变更募投项目“产品研究开发中心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198.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晨晓40.99%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