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资本邦
6月14日,资本邦了解到,A股公司阳光城(000671.SZ)公告,公司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浙江阳光城拟与滨江集团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缤慕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将公司持有100%权益的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转让给缤慕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14.98亿元,公司及目标公司原对中融信托负有的33.04亿元还款义务由缤慕公司承接。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子公司浙江阳光城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权益,缤慕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00%权益和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永康众泰小镇项目开发主体金华虹光100%股权,同时缤慕公司将承担目标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
阳光城表示,本次股权转让价格合理,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对公司影响主要是削减债务,且按评估溢价14.98亿元实现转让,有利于公司整体化解债务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