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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影视被强制执行5.9亿

近日,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原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两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赵锐勇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5.9亿余元,执行法院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原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两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赵锐勇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5.9亿余元,执行法院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城影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月,注册资本约5.25亿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制作、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器材租赁;影视文化信息咨询;摄影服务等,由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朱剑峰等共同持股。风险信息提示,该公司还存在多条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令、终本案件信息,未履行总金额超2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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