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乐居财经 邓如菲
1月28日,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湾化学”)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海湾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62.00%股权,为发行人控股股东。青岛市国资委持有青岛国投100%股权,青岛国投持有海湾集团100%的股权,青岛市国资委通过青岛国投、海湾集团对公司实施控制,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海湾化学所处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属于高耗能、高排放的竞争性行业,随着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在国家践行“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任务及明确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的新时代政策背景下,工业绿色低碳转型面临着更高的要求,如相关主管部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业务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化工行业为国家重点环保监测对象,生产经营中面临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问题。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固废,随着国家环境污染治理标准日趋提高、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大以及公众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公司环保治理压力和成本将不断增加。
海湾化学的主营业务为氯碱化工、有机化工原料和高分子新材料以及无机硅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乙烯法PVC、苯乙烯、聚苯乙烯3以及烧碱,同时利用部分自产烧碱生产偏硅酸钠,实现对无机化学品业务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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