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财经 张林霞
2月24日,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10次审议会议披露,广西华原过滤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原股份”)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北交所要求华原股份说明,关联方维保政策等说明向关联方进行OES销售的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就发行人关联方认定和披露的准确性和充分性进行补充核查。
据悉,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车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滤清器和工业用过滤设备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产品主要包括机油滤清器、柴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三大类,以及燃气滤清器、液压过滤器、工业用过滤器等其他过滤产品,共3,000多个品种型号,广泛用于商用车、工程机械、空气压缩机、燃气轮机组等动力和工业设备领域。
据悉,报告期内,华原股份50%以上的收入来自关联交易,其中与控股股东玉柴集团旗下的两家公司长期存在大额关联交易,其经营独立性、关联交易公允性存疑。
招股书显示,2019—2022年上半年,华原股份对关联方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玉柴股份”)、广西玉柴机器专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玉柴专卖”)的销售金额之和分别为1.85亿元、2.04亿元、2.5亿元、1.38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之和分别为50.14%、48.85%、48.57%、48.07%。
股权方面,玉柴股份是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玉柴国际(CYD.N)的控股子公司,同时也是华原股份控股股东玉柴集团可实施重大影响的公司。由此,玉柴股份被认定为华原股份的关联方。
业务方面,玉柴股份的主营业务为发动机的制造与销售,是华原股份的整车配套市场客户,玉柴股份的控股子公司——玉柴专卖则负责玉柴发动机的售后市场,是华原股份的后市场客户。
因此,报告期内,华原股份与玉柴股份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向玉柴股份、玉柴专卖两家公司销售滤清器,而且销售规模逐年攀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