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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美尚收关注函,涉及新增诉讼事项,公司还面临股民索赔

凡是在2016年5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仍持有;或者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12月23日收盘仍持有*ST美尚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报名参加。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7月12日,深交所向*ST美尚发出关注函。

深交所表示,2023年7月7日晚间,你公司披露《关于新增诉讼事项及累计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司作为被告的新增案件涉及金额约8.67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25.40%。

其中,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云南分行”)诉讼请求为依法判令解除国开行云南分行与昌宁柯卡生态治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宁柯卡”)的借款合同,被告昌宁柯卡偿还国开行云南分行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和律师费合计约8.10亿元,依法判令你公司、王迎燕、徐晶就被告昌宁柯卡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以下简称“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请求判决被告重庆金点园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点园林”)立即偿还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逾期贷款本息合计约0.57亿元及逾期罚息,判决你公司、王迎燕、石成华、张力丹、龙俊、田凤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ST美尚曾披露持有昌宁柯卡股权比例为95.12%。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持有昌宁柯卡股权比例、昌宁柯卡董事会及高管人员构成、昌宁柯卡公司章程等,说明公司是否将昌宁柯卡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相关判断依据及其合规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列示昌宁柯卡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及变动原因。

另外2017年8月16日,*ST美尚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显示,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总投资为16.41亿元(最终投资以政府审计结果为准),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2021年11月24日,*ST美尚披露的《关于昌宁县勐波罗河治理及柯卡连接道路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告》显示,根据昌宁县柯街卡斯一体化建设管理委员与你公司、昌宁柯卡于2021年11月签订的补充协议,项目运营期由10年调整为20年,优化后总投资额为15.86亿元,预计在2022年3月28日前全面竣工。

对此,深交所要求*ST美尚说明截至目前项目总投资金额、项目投资资金来源、公司投入金额,以及项目建设进度,如未完工,请说明未完工的原因及障碍。

以及分别说明国开行云南分行、重庆三峡银行九龙坡支行两起诉讼对*ST美尚生产经营及财务报表的影响,公司计提预计负债是否充分,如果判决公司需要承担涉案金额8.67亿元的连带还款责任,是否可能导致公司以前年度及当期净资产为负数。

值得一提的是,*ST美尚还面临股民的索赔。今年4月10日晚间,公司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3〕13号),证监会拟决定对美尚生态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330万元罚款;对王迎燕给予警告,并处以1510万元罚款;对钱仁勇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对吴运娣、徐晶、惠峰、周芳蓉、季斌给予警告,并处以53万元罚款;对龙俊、石成华给予警告,并处以33万元罚款;对江仁利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

另外,证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决定对王迎燕采取证券市场终身禁入措施。

对此,吴立骏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16年5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仍持有;或者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23日期间买入,且在2021年12月23日收盘仍持有*ST美尚股票的受损股民可以报名参加。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除此之外,*ST美尚还存在股东资金占用问题。6月15日公司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已归还上市公司占用资金共计本金6.85亿元,剩余未归还的本金余额为3.06亿元。

天眼查显示,*ST美尚成立于2001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于2015年12月份在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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