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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信披违法,上海凤凰被证监会立案,律师征集股民维权

凡是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持有上海凤凰(600679.SH)或凤凰B股(900916.SH)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钱雯雯 编|深海

7月12日晚间,上海凤凰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3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上海凤凰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凤凰B股发布相同内容的公告。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凡是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持有上海凤凰(600679.SH)或凤凰B股(900916.SH)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7月11日晚间上海凤凰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18号)、《关于对朱鹏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14号)、《关于对周永超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15号)、《关于对周卫中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16号)、《关于对席德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17号)、《关于对胡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19号)、《关于对郭建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20号)、《关于对曹伟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3】12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查,上海凤凰合并报表日基准选定错误;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存在会计差错;临时报告、定期报告中委托货款展期情況披露存在错误。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董事会秘书朱鹏程、时任董事长周永超、时任董事长周卫中、时任总经理席德华、董事长胡伟、总经理郭建新、财务负责人曹伟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天眼查显示,上海凤凰成立于1993年,上海凤凰企业集团成员,位于上海市,注册资本为5.15亿元,实缴资本3.7亿元,公司主营凤凰自行车整车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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