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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仪立案调查尚未出结论,此前被处罚已引发投资者索赔

凡是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且在2019年11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ST华仪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7月21日晚间,*ST华仪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1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ST华仪表示,截至目前,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值得关注的是,*ST华仪因此前违规事项面临投资者的索赔。今年6月12日晚间,公司曾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合计收到30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合计涉诉金额为2187.66万元,目前均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投资者提起诉讼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为,2021年6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关联担保情况;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原告认为,被告(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93条之规定,已构成虚假陈诉。基于对原告的信任,原告买入被告股票,后又由于被告虚假陈诉行为被揭露而遭受巨额损失,原告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诉行为之间存在法定的因果关系。

对此,张晏维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且在2019年11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ST华仪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华仪成立于1998年,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于2000年11月6日在上交所上市。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涵盖输配电、风电、环保、金融投资四个产业板块,环保产业目前处于培育当中,金融投资产业业务比重仍然较小,公司当前的收入和效益仍主要来源于输配电产业和风电产业。

根据最新业绩预告,*ST华仪预计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100万元左右;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8171万元左右;预计 2023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约为-2.26亿元。

对此,公司解释称,报告期内,受现金流紧张的持续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整体业绩未能有所提升,毛利较低无法覆盖相对固定的期间费用,加之部分应收款项账龄跨期,坏账准备计提增加,从而导致本期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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