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杨洋 编|深海
7月24日晚间,新亚制程披露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亚杉杉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技改新增8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97亿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17亿元,建设期利息为176.30万元,流动资金为7760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
公告显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项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项目对公司的影响,新亚制程表示,本项目顺利实施达成后,新亚杉杉将形成年产13万吨锂电池电解液产能,有利于持续加强公司在原料运输成本、供货周期、质量保障等方面的优势,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链上的战略布局,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关注的是,新亚制程此前遭证监会立案调查。据公告,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0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进行立案。
随后公司补充披露称,202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许雷宇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89号)、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徐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9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经公司查询与了解,本次立案的原因系该《警示函》下有关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公司与原实际控制人徐琦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事项导致。经公司向徐琦了解,徐琦表示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对此,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索赔。凡是2019年1月31日至2022年12月26日期间买入,且2022年12月26日收盘后持有新亚制程的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新亚制程成立于2003年,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注册资本为 5.08亿元,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围绕电子信息行业开展,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主要分为化工材料制造和电子制程业务。
业绩方面,2023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65亿元,同比增长16.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