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钱雯雯 编|深海
7月26日早间,新亚制程公告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此前公司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新亚杉杉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电解液项目。据悉,项目总投资1.97亿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17亿元,建设期利息为176.3万元,流动资金为7760万元。项目实施达成后,新亚杉杉将形成年产13万吨锂电池电解液产能。
深交所要求新亚制程说明:此次投资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公司投资决策是否审慎;公司电解液的生产效益情况如何;列示新亚杉杉现有在建项目及拟建项目的设计产能、拟投入资金额、已实际投入资金额等,说明电解液项目投资金额与设计产能是否匹配;新亚杉杉电解液项目的具体资金来源,是否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现金流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新亚制程还面临投资者的索赔。梳理过往公告,2022年12月27日,新亚制程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经查,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新亚制程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部分业务采用的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年报信息披露的业务经营情况的不准确、不完整。
其中,资金占用方面,新亚制程的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于2019年至2022年8月期间,多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截至2022年8月31日,新力达集团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6.26亿元。对于上述事项,新力达集团未按规定告知公司及时进行公告,也未告知公司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基于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许雷宇、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胡大富、时任董事兼时任财务总监胡丹、董事会秘书伍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公司控股股东新力达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实控人徐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索赔。凡是2019年1月31日至2022年12月26日期间买入,且2022年12月26日收盘后持有新亚制程的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新亚制程成立于2003年,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注册资本为 5.08亿元,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围绕电子信息行业开展,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主要分为化工材料制造和电子制程业务。
业绩方面,2023年一季报显示,公司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65亿元,同比增长16.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