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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仪披露立案调查进展,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维权

且在2019年11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ST华仪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8月21日晚间,*ST华仪披露了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1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ST华仪表示,如公司因上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且依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可能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ST华仪还因此前违规事项面临投资者的索赔。今年6月12日晚间,公司曾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合计收到30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合计涉诉金额为2187.66万元,目前均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投资者提起诉讼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为,2021年6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8号)。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及关联担保情况;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原告认为,被告(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193条之规定,已构成虚假陈诉。基于信任,原告买入被告股票,后又由于被告虚假陈诉行为被揭露而遭受巨额损失,原告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诉行为之间存在法定的因果关系。

对此,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凡是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且在2019年11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ST华仪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华仪成立于1998年,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于2000年11月6日在上交所上市。

风险方面共发现企业有天眼风险信息2255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1条,涉案总金额22万元;涉诉关系199条,开庭公告28条,立案信息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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