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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乐家居股东被立案,承诺回购违规减持股份,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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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9月7日,我乐家居股价以跌停收盘,股价报收于14.52元,跌幅9.98%,换手率23.05%,交易总额11.65亿元。

消息面上,9月6日晚间,我乐家居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南京我乐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1083号)。监管函指出,根据我乐家居披露公告,公司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计持股2244.04万股,合计持股7.1124%。截至2023年9月6日收盘,上述股东合计持股数量降至4200股,持股比例0.0013%。期间,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44.04万股,减持比例7.1124%,并买入4200股。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述股东作为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持股比例变动达到5%时应当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股票。我乐家居相关股东的减持行为已涉嫌违反上述规定。

9月7日午间,我乐家居发布股东收到立案告知书公告,我乐家居获悉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02023009、0102023010、0102023011、0102023012、0102023013),因涉嫌超比例减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前述股东立案。

9月7日晚间,我乐家居发布回复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显示,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违规减持行为表示诚挚歉意,其自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纪律处分意向书和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后,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立案调查,严格落实上交所工作函的要求,积极整改。前述股东承诺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尽快购回本次违规的超额减持股份,若此部分股份购回涉及收益所得将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

9月7日,有媒体报道称,对于违规减持“处罚痛感不强”的问题,监管部门正在对相关规则进行研究。对于市场上的违规减持行为,监管力度只会越来越大。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主办律师吴立骏认为,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股东于范易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福娟、烟台埃维管业有限公司、西藏埃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埃维商贸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合计持股2244.04万股,合计持股上市公司我乐家居7.1124%,依据目前规定和统一口径,超过5%比例上市公司股权的即可称为大股东或者称为专业投资者,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另外,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显然,我乐家居大股东没有按照规定有序减持,特别在目前股市行情疲软的情况下,在大部分股民股市受损的情况下,在中国证监会8月27日发布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情况下显得特别显眼。

对此,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股东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

凡是在2023年9月6日收盘持有我乐家居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天眼查显示我乐家居(曾用名:南京我乐家居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家具制造业为主的企业。风险方面共发现我乐家居有天眼风险信息520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3条,涉案总金额307.58万元;涉诉关系75条,开庭公告37条,立案信息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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