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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投资者诉讼将转入正式立案阶段,律师征集更多股民加入

凡是在2019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2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12月26日当日收盘仍持有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众号雷助吧(雷助码:01)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9月13日,雷达财经从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处获悉,吴立骏律师团队今年上半年已经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新亚制程,目前法院转入诉讼调解程序,此次行政处罚最终版下达,意味着法院将会转入正式立案程序。

此前在9月12日,新亚制程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8号)。

经查明,新亚制程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5月至2022年11月,徐琦是新亚制程的实际控制人。同时,徐琦能够直接或间接控制新力达集团、深圳市盛世伟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伟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力达出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力达新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亿众鑫达等公司,徐琦和上述公司均构成新亚制程的关联方。其中,亿众鑫达于2019年4月成立。

2019年至2022年,新亚制程子公司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供应链垫资、预付货款、发放保理款、代付资金等名义,经过多层中间公司账户过渡后,将大量资金转入上述新亚制程关联方或其指定的公司账户,主要用于关联方归还贷款、缓解资金紧张情况。2019年、2020年、2021年和2022年,新亚制程与上述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金额分别为2.54亿元、4.5亿元、9.85亿元和7.15亿元,占公司当期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9%、34.80%、68.40%和49.66%。

新亚制程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也未在上述定期报告中披露与亿众鑫达的关联关系,存在重大遗漏。新亚制程于2023年1月20日发布公告,经公司积极敦促,已经收到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偿还的非经营性往来款6.26亿元以及利息2474.23万元,相关往来款项及其利息已清偿完毕。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新亚制程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对徐琦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的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违法违规行为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胡大富、胡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许雷宇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对此,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2月1日至2022年12月2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12月26日当日收盘仍持有的投资者,可参与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众号"雷助吧"(雷助码:01)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新亚制程有天眼风险信息942条;涉诉关系1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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