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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所属房地产被征收,律师征集受损股民维权

凡是在2021年3月27日至2021年5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5月31日收盘时仍持有上海电气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众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9月18日盘后,上海电气发布关于公司所属房地产被征收的公告,公告显示,根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沪静府房征[2023]3号),上海电气位于上海市青云路517号的房地产被纳入征收范围。

2023年9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市青云路517号房地产征收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上海市青云路517号房地产被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闸北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实施征收,征收补偿总价为人民币5.27亿元。根据签订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该房地产房屋价值补偿款、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其他各类补贴、奖励费用合计人民币4.81亿元,其中支付给公司人民币4.41亿元,支付给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电器陶瓷厂有限公司人民币4000万元。根据上海市闸北第一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青云路517号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相关规定,将以结算单方式补偿公司搬迁奖励人民币4577.52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雷达财经注意到,上海电气2023年中报披露股东户数为260292户,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9.34%。2021年中报披露股东户数为320363户,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79.61%。据此计算,上海电气两年股东减少60071户,减少超18%的股东,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减少0.27%。

值得关注的是,上海电气还要面临受损投资者索赔。2022年12月25日,上海电气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上海电气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截至2021年4月30日,上海电气已知悉其可能因电气通讯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逾期等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在《信披办法》于2021年5月1日施行后,上海电气应依据《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二项,《信披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项、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在不晚于2021年5月7日披露上述重大事件,但其直至2021年5月30日才发布《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对电气通讯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存货无法变现等可能对公司的归母净利润造成83亿元损失的重大风险予以公告,属于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上海电气就电气通讯针对环球景行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申实业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等专网通信业务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752.14万元,未能恰当计量前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导致上海电气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上海电气2020年年报就前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少计提5.18亿元,导致上海电气多计利润总额5.18亿元,占上海电气当期利润总额的8.16%。

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万元罚款;对陈干锦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1年3月27日至2021年5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5月31日收盘时仍持有上海电气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众号“雷助吧”(雷助码:66)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上海电气有天眼风险信息8321条;还发现企业有法律诉讼10条;涉诉关系146条,开庭公告75条,立案信息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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