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长帆 编|深海
12月14日晚间,ST鸿达公告称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周奕丰通知,获悉其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被立案调查原因是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此前在9月22日,公司公告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9月14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被立案调查以来,公司股价重挫,截至发稿,公司股价累计跌幅超40%。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9月22日收盘时持有ST鸿达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关注的是,公司被调查不到一个月,股票披星戴帽。
因ST鸿达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的PVC、烧碱及电石生产装置停产检修已超过2个月,因设备检修等工作尚未完成,而且近日乌海化工被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乌海化工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累计预计将超过三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股票自2023年10月11日(周三)开市起停牌1天,自2023年10月12日(周四)开市起复牌。
公司股票自2023年10月12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鸿达兴业”变更为“ST鸿达”,证券代码仍为“002002”,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天眼查资料显示,ST鸿达经营范围包括储氢技术及储氢装备的研究及开发;制氢、储氢、氢液化和加注氢产品的研发和技术咨询;加氢站的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