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2024年7月23日,鸿博股份发布关于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鸿博股份于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为24亿元,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不再逐笔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2024年7月23日,公司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出具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英博数科为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昊天”)自2024年7月19日起至2028年3月23日止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在上述债务发生时间形成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4亿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在公司已审批额度范围内。
鸿博股份称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4亿元,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余额5.61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6.16%。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承担损失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4月12日,鸿博股份发布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修正后,报告期内鸿博股份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利由3740万元–5610万元变更为亏损5000万元–5800万元。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业绩预告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公司业绩预测存在重大差异,会误导投资者决策,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凡是在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4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鸿博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免费报名,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鸿博股份成立于1999年,潍坊三农创新发展集团成员,位于福建省福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