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沈腾与成都帮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公开,案号为(2020)京0491民初27414号,原告为沈腾,被告为成都帮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帮麦公司)。
该判决书显示,原告沈腾称,2019年9月,其获知,被告成都帮麦公司未经授权在其官方认证的微信公众号“货柜里”(微信号×××-cd)上发布了标题为《看完这几张图你就明白,沈腾当年为什么能和杨洋齐名校草》的文章,使用了沈腾12张肖像作为配图。法院认为,被告发布上述文章的目的在于利用影视明星的影响力和商业价值吸引公众关注,达到广告宣传的效果,具有明显的商业性营利目的,系以营利为目的滥用他人肖像的行为,涉嫌侵犯原告的肖像权,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审裁判结果为,被告成都帮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涉案微信公众号中连续二日登载声明,向原告沈腾赔礼道歉;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成都帮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沈腾经济损失18000元;驳回原告沈腾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