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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倍生物报考上市:分红和补流并行,负债高企,曾参与转贷

左手分红,右手补充流动资金。

来源:贝多财经

近日,苏州丰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丰倍生物”)及其中介机构就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第一轮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前不久,丰倍生物还更新了一版招股书(申报稿),更新了截至2024年6月末的财务数据。

据贝多财经了解,丰倍生物于2023年6月递交招股书,准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本次冲刺上市,丰倍生物计划募资10亿元,将用于新建年产30万吨油酸甲酯、1万吨工业级混合油等。

天眼查App信息显示,丰倍生物成立于2014年7月,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目前,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约1.08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平原,主要股东包括平原、张家港保税区众和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毅达资本等。

一、左手分红,右手补充流动资金

据招股书介绍,丰倍生物是一家废弃资源综合利用领域的企业,主要以废弃油脂生产资源化产品。丰倍生物在招股书中称,该公司的主营业务以废弃油脂资源综合利用业务为主,油脂化学品业务为辅。

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和2024年上半年,丰倍生物的营收分别约为12.96亿元、17.09亿元、17.28亿元和9.88亿元,净利润分别约为1.02亿元、1.33亿元、1.30亿元和6886.91万元,扣非后净利润分别约为1.07亿元、1.36亿元、1.23亿元和6137.79万元。

按销售地区来看,丰倍生物内外销并重。报告期内,该公司的境内销售收入分别约为8.47亿元、10.33亿元、10.53亿元和7.3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50%、60.59%、61.00%和74.08%。

同期,丰倍生物的境外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34.50%、39.41%、39.00%和和25.93%。丰倍生物方面称,2021年至2023年境外市场对生物燃料的需求较为充分且公司持续重视并开拓境外市场,使得其境外销售收入及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而2024年上半年则有所下降。

值得一提的是,丰倍生物曾多次进行分红。据招股书披露,丰倍生物分别于2022年6月、2023年5月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有关利润分配的议案,分别分配利润1500万元、1614万元。

而此次冲刺上市,丰倍生物却计划将募资所得中的2.5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此前,有不少报考上市的拟发行人也曾左手大额分红,右手募资补充流动资金,而在被质疑后删掉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以即将于2025年2月13日上会的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策橡胶”)为例,原计划募资70亿元,其中28.5亿元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而过去数年,该公司连续大手笔分红,2020年度至2024年上半年合计28亿元。

中策橡胶方面称,该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未对自身的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以及资金需求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策橡胶认为,该公司的现金分红具有合理性。尽管如此,但中策橡胶却删掉了28.5亿元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回到丰倍生物身上,上海证券交易所亦在问询函关注了该公司的募投项目,并要求该公司结合宏观市场环境、下游市场需求、行业竞争态势、行业内主要企业产能、市占率情况等,分析发行人(即“丰倍生物”)新增产品的消化情况。

二、资产负债率高,曾参与转贷

贝多财经发现,丰倍生物的现金储备也有所减少。2024年上半年,该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2557.19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000.59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86.50万元。

2023年度,丰倍生物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亦减少2818.04万元。丰倍生物在招股书中表示,该公司2021年至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良好。而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是经营性应收项目余额增长所致。

特别说明的是,丰倍生物的负债规模高企。2021年、2022年、2023年度和2024年上半年,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32.93%、49.12%、48.96%和442.5%,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6.20%、45.25%、40.13%和38.42%,整体呈上升态势。

截至2024年6月末,丰倍生物的负债合计约为人民币4.36亿元,资产总计约为11.36亿元。按负债结构来看,该公司的流动负债约为人民币3.37亿元,占比为77.26%;非流动负债约为9926.19万元,占比为22.74%。

但丰倍生物在招股书中称,该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主要是卓越新能上市后货币资金较为充足,短期借款较少,使得其相关比率较高,该公司相关指标均优于其他可比公司。

另据贝多财经了解,丰倍生物还曾参与安徽久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久易股份”)转贷一事。根据公开信息,久易股份于2022年6月递交招股书,准备在创业板上市,2024年10月撤回,原计划募资9.38亿元。

根据招股书,久易股份曾出现多次转贷行为。对此,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该公司逐项列示发生转贷的具体金额及笔数,基础合同情况及实际执行情况,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或收入确认不准确的情形,以及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等。

久易方面称,该公司2019年至2021年合计发生14笔转贷。其中,2019年与工商银行长江东路支行、农科行琥珀支行、徽商银行五里墩支行签订借款合同,获取贷款后通过第三方供应商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转回资金合计1678万元。

同在2019年,久易股份与杭州银行肥东支行、中国银行肥东支行签订借款合同,获取贷款后通过第三方供应商苏州丰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即“丰倍生物”)转回资金870万元。同年,久易股份与这两家公司的采购交易金额分别1105.5万元、1323.78万元。

但久易股份称,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关于转贷的解释,上述转贷资金除2019年度受托支付给供应商浙江荣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超过采购交易额的部分1447.50万元属于转贷,其余受托支付金额不属于转贷。

而据《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年2号)第十九条规定:“借款人应该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第六十一条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根据《贷款通则》第七十一条:“借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贷款人对其部分或全部贷款加收利息;情节特别严重的,由贷款人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一、不按借款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

久易股份则称,上述通过供应商支付取得银行贷款的实际用途为购买原材料,未实质违反与贷款银行之间关于贷款资金用途的约定,因此不存在实质违反《贷款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及《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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