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保观察
复星联合健康之后,另一家健康险公司人保健康也因多次违规惹恼了银保监会。
在3月18日银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公布的《关于近期开展产品监管“回头看”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显示,人保健康因产品合规意识不强被累计点名通报4次。
时隔一周后的3月25日,银保监会在官网又公布针对人保健康的4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4号),就其四款保险产品存在违反保监寿险【2011】1372号要求情况,做出了6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等监管措施。
1
产品保障功能弱化,条款易引发纠纷
这份“回头看”通报中,银保监会主要说明,对人保健康下发了产品监管意见函,责令公司限期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约谈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总精算师,对提升产品开发管理水平提出监管要求。
在规定期限内,人保健康分析了问题原因,完成了整改工作,并书面报告了相关情况。
但人保健康的整改及问责并不能令银保监会满意。所以,银保监会在通报中着重指出,“人保健康存在剖析问题浮于表面、人员问责流于形式等问题。结合该公司产品管理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我部在进一步督促公司深入整改的同时,将对其采取限制产品报送等监管措施。”
像复星联合健康一样,银保监会也没有指明人保健康具体是哪4次违规行为。不过,保观察注意到,在2019年和2020年,人保健康因产品违规曾被银保监会点名通报4次。
2019年9月,银保监会通报称,人保健康某护理保险,存在免责约定不符合常理情况,如条款中约定对细菌或病毒感染引发的保险事故免责。此外,人保健康某护理保险产品保障功能弱化,该产品仅包含因意外导致的护理责任。
2020年1月,银保监会通报称,人保健康某护理保险产品保障功能弱化,如产品为万能型,护理责任风险保费占整体保费比例较低。此外,人保健康等公司报送的部分健康保险产品条款表述易引发纠纷,如条款中约定将等待期出现的症状或体征作为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免责依据,而症状与体征均无客观判定标准,侵害消费者利益。
细究这4次通报,人保健康的保险产品开发一方面是产品保障功能弱化,更多偏向投资型,偏离“保险姓保”,一方面是条款易引发纠纷,侵害消费者利益。
2
试点主险+附加险没有进行组合销售
点名通报之外,3月25日,银保监会在官网披露了向人保健康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4号,剑指人保健康“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及与之组合销售的“附加康利人生护理保险”、“福满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及与之组合销售的“附加福满人生护理保险”违反投保规则。
根据原保监会试点批复要求,这是两组主险+附加险型保险产品,需要进行组合销售。但人保健康在实际操作中,却对主险既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与附加险一起投保。
在2018年至2020年6月,人保健康销售的“康利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保费收入合计82亿元,其中客户同时购买分红险及健康险的保费收入合计20.8亿元,客户单独购买分红险保费收入合计61.2亿元。
对此,银保监会决定,依据《保险法》等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对人保健康采取:6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立即开展相关渠道业务清理整顿工作,强化销售行为和销售渠道管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整改,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1个月内报送自查整改报告和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在这份行政决定书中,人保健康为自己行为进行了申辩。但银保监会认为,人保健康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所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合法合理,对人保健康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人保健康作为业内首家专业健康险公司,近些年业绩取得了快速发展,如2020年全年实现规模保费327.5亿元,同比增长41.1%,公司客户达到2.4亿人。但与此同时,人保健康在产品开发和销售环节也存在重要问题,亟待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