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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康医药收北交所上市问询函,境外销售真实性等问题受关注

2022/5/24 11:36:09 0人评论 1009 次

欧康医药(833230.NQ)于近日收到了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核问询函。其中,主要产品及其生产销售模式披露不清晰、关于欧康医药与药投海晟之间的交易、境外销售大幅增长的真实合理性等需要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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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资本邦

5月24日,资本邦了解到,新三板企业欧康医药(833230.NQ)于近日收到了在北交所上市的审核问询函。

欧康医药,公司全称成都欧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1月22日,现任总经理赵卓君,主营业务为天然维生素P类植物的提取、纯化及合成。

其中,主要产品及其生产销售模式披露不清晰、关于欧康医药与药投海晟之间的交易、境外销售大幅增长的真实合理性等需要特别关注。

主要产品及其生产销售模式披露不清晰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申报材料,

(1)公司所处行业为植物提取行业,植物提取物主要应用于保健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等大健康产业。

(2)公司产品远销北美、欧洲、日本等地区,为包括Nutrilite、Blackmores、江苏艾兰得营养品有限公司、Brenntag等在内的多个知名保健品医药品终端客户提供原料。

(3)上海麦士伟2020年3月成立,即成为公司销售收入额100万元以上客户,主要是由于终端客户选择上海麦士伟为其新代理公司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直接出口海外销售的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07%、13.92%、24.52%,而欧康医药的境内销售最终也大部分通过贸易商销售至海外终端。

(1)充分说明主要产品的情况。

要求欧康医药:

①按终端应用领域及产品补充披露主营业务的收入构成。

②按照保健品、食品、医药、化妆品等终端应用领域客户类型(贸易商、生产企业)补充披露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上述应用领域对应的主要客户、产品类型、毛利率及市场区域(国家)分布等情况。说明终端产品类型的功效,涉及药品的,说明相关适应症;涉及保健品、食品的,说明相关功效是否有权威研究支持。

③说明产品分类中槲皮素、芦丁、鼠李糖、地奥司明、枳实黄酮、橙皮苷类、黄连素、其他产品的细分产品各期销售金额、占比、销售对象。

④说明主要客户各期向欧康医药的采购额占其同期同类产品采购额的比例。

⑤说明欧康医药主要产品与同行业同类产品的主要差异;是否存在单一种类产品同时应用在不同终端领域的情形,说明其应用于不同领域的规格、用量、纯度等方面的主要差异。

(2)终端客户合作模式不明确。

要求欧康医药:

①说明与直接客户及终端客户之间的合作模式、具体合同签订方式,欧康医药是否与终端客户直接形成合作关系并向终端客户指定的中间商销售,交货地点是否为终端客户或项目所在地,欧康医药产品从销售至直接客户到终端用户的周期,报告期内欧康医药产品向各主要终端客户的销售及金额占比情况。

②说明欧康医药进入主要终端用户供应商名录的情况,包括进入名录的准备时间、进入时间、有效期限、资质门槛等,以及其他竞争对手进入该名录的情况,并结合前述事项说明欧康医药是否具备客户资源优势。

(3)进一步分析海外销售行业政策风险。

要求欧康医药:

①说明主要产品终端销售集中于海外市场的原因及相关销售风险,欧康医药同类产品在国内销售情况,国内市场是否主要被其他竞争对手挤占,主要产品海外销售的经营模式是否符合行业惯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②结合主要产品的最终销售区域(国家)分布情况,说明国际关系、关税政策与汇率政策、海运物流市场、国内对欧康医药产品的出口政策、最终销售区域(国家)对欧康医药产品应用领域(保健品、食品添加剂、药品、化妆品)产业政策等因素,对欧康医药海外销售的影响及风险提示是否充分。

③说明主要产品所处产业链环节,终端客户的企业类型(行业),终端客户产品的最终消费市场区域,是否存在最终产品回流国内市场的情形,若有,请说明相关情况。

关于欧康医药与药投海晟之间的交易

根据申报材料,2020年,四川药投海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购买芦丁的名义向欧康医药子公司美迪萃预付货款2,302.50万元,双方签署芦丁购买协议;子公司美的萃收到款项后再向端信堂预付货款购买芦丁;与此同时药投海晟与欧康医药签署芦丁销售协议并通过买卖差价形式体现资金拆借利息,其中,2020年药投海晟向欧康医药销售作价344.20万元,差价13.30万元计入当期财务费用,2021年销售作价2,063.30万元,差价91.70万元计入当期财务费用;端信堂生产芦丁后根据美迪萃的指示,产品直接发往欧康医药。此外,药投海晟于2019年拟参股投资欧康医药,但由于国有企业投资决策流程较长及投资价格较为保守等因素,双方就投资事宜未能谈妥。

要求欧康医药说明:

(1)药投海晟的基本情况,与欧康医药合作的历史,是否与欧康医药存在关联关系和尚未披露的资金往来,是否存在与欧康医药客户、供应商重合的情形,前述借款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有,防范措施及其有效性。

(2)子公司美迪萃向药投海晟销售该笔芦丁是否确认收入,如已确认,欧康医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是否作为内部交易抵销,欧康医药是否存在虚增收入情形。

(3)欧康医药该笔材料采购的货物流与资金流、单据流是否匹配,是否实现对外销售,是否存在跨期确认成本费用的情形。

(4)药投海晟拟参股投资欧康医药的原因,欧康医药与药投海晟之间是否存在其他资金往来或利益安排。

(5)上述欧康医药与药投海晟之间的交易是否合法合规,欧康医药是否存在其他通过与第三方签订采购与销售协议进行融资的情形。

境外销售大幅增长的真实合理性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申报材料,

(1)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3,929.05万元、2,660.28万元和7,350.0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07%、13.92%、24.52%。此外公司的境内销售也大部分最终销售至海外终端。

(2)公司槲皮素和鼠李糖在2021年出口量占全国50%以上,芦丁、地奥司明等产品出口量排名居全国前三。

(4)因疫情影响无法到现场进行访谈,中介机构以视频形式对海外终端客户进行访谈,访谈比例达到境外收入金额的70%以上。视频访谈通过邮件预约的、需核对邮箱地址,并要求访谈人员出示工牌或名片,视频由中介机构独立进行,欧康医药回避。对海外客户进行函证,确认各期双方交易金额及期末往来余额,发函和回函比例均拟不低于境外收入90%。

(5)一般情况下,公司收到贸易公司确认函或者进仓单后确认收入。公司外销收入采用FOB或者CIF结算方式,在产品出库并办理完报关出口手续,收到提单后确认收入的实现。

(6)公司报告期内曾存在收入跨期调整、CIF运保费确认从净额法调整为总额法、受托加工业务从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采购返现由收入调整为冲减成本等差错更正情况,对2019年、2020年净利润的影响比例分别为8.92%和1.23%,对2019年、2020年净资产的影响分别为-0.91%和3.53%。

(1)不同业务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政策披露不清晰。

要求欧康医药:

①补充披露各期运保费收入、受托加工收入业务模式、金额明细及波动原因、定价模式、计算方法、计算过程。

②补充说明FOB和CIF等销售模式下主要客户的销售金额和占比,上述客户销售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各销售模式下客户结算金额的构成情况。

③结合与主要客户的合同条款说明在取得确认函/进仓单、提单时商品所有权相关的风险报酬是否转移,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收入确认条件。

④结合销售合同中关于质量保证、检验检测要求、其他退货条款,说明欧康医药已确认销售收入的产品是否存在被退货的风险,风险报酬是否转移,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中收入确认条件。

⑤逐笔说明各期收入差错更正明细、产生原因,上述事项是否构成欧康医药报告期内会计基础薄弱及财务内控不规范,及后续规范措施的有效性。

⑥向竞争对手销售的合理性,销售产品的金额、种类,是否与竞争对手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外销收入真实性。

要求欧康医药说明:

①外销收入是否为终端销售,还是销售给境外贸易商/经销商。

②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外销占比情况,是否具备可比性。

③报告期各期欧康医药按地区的境外主要客户(如前五名)的简介、合作历史、销售内容、销售金额、占当期欧康医药外销收入和营业收入比例;报告期内终止合作海外客户情况及原因;欧康医药向主要出口国(地区)销售金额占该国(地区)同类产品进口额的比例。

④报告期内美国市场销售产品主要种类、产品具体应用领域及对应销售金额,主要外销地区主管部门是否存在对欧康医药进行反倾销调查、加征关税、吊销资质许可、监管处罚的情形,结合新冠疫情、双边摩擦、汇率变动等因素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提示对美国、欧洲等地区市场的依赖性和外销收入、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要求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

(1)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说明对报告期内收入真实性、准确性、截止性测试的核查过程、核查方法和核查比例,报告期内退换货及期后退货的核查情况。

(3)说明海外客户真实性及背景进行的核查措施;海外收入与报关单、税单、提货单及运输单是否一致,海外收入与外管局、中信保相关数据是否一致,并说明对海外收入真实性、准确性采取的核查方法、比例和结论。

(4)说明走访境外客户的具体时间地点、执行人员(分项目组、外聘人员),是否为此次申报中介人员,被访谈具体对象,访谈结果是否具有客观证据支持。

(5)说明执行函证程序具体人员、是否为本次为此次申报中介机构人员、函证标准选取的适当性和充分性,函证差异情况及原因、函证客户未回函的替代程序,核查比例、核查方式是否足以支持核查结论。

(6)说明对欧康医药股东、员工、前员工与报告期内客户及其关联方重合情况的具体核查过程及取得的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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