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今龙门阵
化工类企业安全生产的弦要时刻紧绷,一旦出现事故就容易造成人员伤亡,9月13日康普化学(834033.BJ)公告,收到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FK01-3产品生产装置未经正规设计。FK01-3中试产品未办理中试生产手续,未编制试生产方案且未报备。粗酮连续精馏设置有PLC控制柜,但未设置UPS电源。
三氟乙酸乙酯、硫酸二甲酯存放在综合库房,对比现状评价报告(2023.7),涉嫌超范围储存。二级动火作业(0000049)蒸汽管道焊接作业,未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作业完成后未进行完工验收。
上述行为违反了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5 号)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相关当事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相关当事人常务副总经理徐志刚FK01-3产品生产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二级动火作业(0000049)蒸汽管道焊接作业,未办理临时用电作业票,作业完成后未进行完工验收。
依据相关规定,重庆市长寿区应急管理局决定对公司作出停产整顿(6-1车间),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35.88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对相关徐志刚作出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3.27万元行政处罚。上述行政处罚金额合计39.15万元。
对此公司称,管理层高度重视本次事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分析总结经验教训,目前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整改。公司将引以为戒,并将进一步加强安全作业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但愿你们说到做到,而不是说一套,做一套。看看四川的蜀道集团,就是不重视安全生产施工,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