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晚,中国证监会披露了涉及恒逸石化的三份内幕交易行政处罚书,罚没五位涉案人员共计超过2700万元。其中, 长江商学院CEO班同班同学陆长水、张维仰被证监会罚没高达2595万元。
恒逸石化是中国主要的精对苯二甲酸(PTA)和聚酯纤维制造商之一。
2018年4月3日,恒逸石化公告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恒逸集团所持嘉兴逸鹏100%股权和太仓逸枫100%股权、购买富丽达集团和兴惠化纤合计所持双兔新材料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证监会称,上述收购行为构成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17年10月上旬(即不晚于2017年10月10日),公开于2018年4月3日。邱某林、倪某锋、沈某强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经查明,邱某林系陆长水的堂舅。陆长水早期曾在恒逸集团工作,陆长水创办的公司办公地点与恒逸石化在同一栋写字楼。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陆长水与内幕信息知情人邱某林、倪某锋、沈某强均有通话联系。
经调查,陆长水、张维仰系长江商学院CEO班同班同学,交往比较多。2017年底,陆长水、张维仰等人在同学聚会上见面接触,讨论过“恒逸石化”。随后,陆长水与张维仰达成一致,“张维仰”证券账户由陆长水帮张维仰操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只是口头约定如果赚钱了分一些给陆长水。
于是,“张维仰”两次向个人证券账户银证转入合计1.2亿元,资金来源均是张维仰自有资金。经计算,陆长水、张维仰内幕交易“恒逸石化”违法所得金额为1297.51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证监会决定:没收陆长水、张维仰违法所得1297.51万元,并对陆长水、张维仰处以1297.51万元罚款。
此前,有媒体报道2013年威华股份内幕交易中,也有长江商学院的校友或同学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