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也“讨薪”?而且欠薪高达400万!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与中国台湾女艺人林志玲相关的民事判决书。
据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元纯公司支付御葵工作室400万元。2017年,元纯公司作为甲方与御葵工作室及林志玲签订《演出合同》,邀请林志玲担任《极限挑战》第三季节目的嘉宾,林志玲需参与为期2天2期节目的录制,共计能拿到400万元的演出费用。
同年8月,林志玲参与录制的节目上线播出。2017年10月,东方公司向元纯公司发送邮件称,可向御葵工作室支付协议款400万元。但元纯公司认为,并未收到有东方卫视盖章和负责人签字的付款确认通知书,因此未履行支付义务。2020年6月,御葵工作室向元纯公司发出《催告公函》。
一审法院认为,东方公司作为第三方已经对御葵的履约行为进行了确认,故法院认定付款条件已经成就,支持其要求元纯公司支付400万元合同款的诉讼请求,二审仍维持原判。
比起案件本身,林志玲两期节目400万元的天价片酬,似乎更受外界舆论关注。天眼查显示,林志玲名下拥有三家公司,持股均为99%。
此前,张恒爆料郑爽《只问今生恋沧溟》进组77天就卷走1.6亿的片酬。以此计算,郑爽的日薪约208万元。彼时,这一消息引起外界的一片哗然,网友调侃诞生了一个新的计量单位“爽”,还以此换算成各大厂的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