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2月27日晚间,*ST天沃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近日,*ST天沃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49号)。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ST天沃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ST天沃控股子公司中机电力在37个新能源电力工程承包项目的收入确认上存在不实,通过制作虚假的产值确认单虚构或调整项目完工进度,调节项目收入和利润,导致2017年至2021年披露的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ST天沃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三、天沃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5月,*ST天沃非公开发行1.47亿股,募集资金10.71亿元。2019年8月,*ST天沃将1.6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为玉门鑫能光热第一电力有限公司运营建设所提供的借款。*ST天沃未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第十条规定及时披露上述1.6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也未在《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情况。
四、*ST天沃未及时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4月27日,*ST天沃披露了《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公告及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直至2023年6月28日,天沃科技才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一、对*ST天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二、对王佐、林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三、对司文培、俞铮庆、王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四、对易晓荣、彭真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专业律师吴立骏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27日收盘时仍然持有*ST天沃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ST天沃有天眼风险信息1944条;涉诉关系130条,开庭公告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