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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鹏博提示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公司还面临股民索赔

2025/4/26 10:22:48 0人评论 52 次

4月25日,*ST鹏博(600804)公告,公司因2023年度审计报告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再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4月25日,*ST鹏博(600804)公告,公司因2023年度审计报告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再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已多次发布关于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预计2024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69,700万元,净利润为-77,500万元,净资产为19,000万元。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3月28日,ST鹏博士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0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二、ST鹏博士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三、ST鹏博士2012年-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一、对ST鹏博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二、对杨学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500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000万元罚款;三、对崔航、吕卫团、王鹏、陈曦、刘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四、对孙向东、陈刚、何云、林楠、武惠忠、王岚、李丽琴、李炜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依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3年4月12日到2023年7月17日之间买入过,且在2023年7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鹏博士(600804)的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ST鹏博成立于1985年01月17日,注册资本165746.390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学平,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滨海路169号1号楼1201室。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接入及其相关增值服务业务。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杨学忠,董秘为王丹,员工人数为11310人,实际控制人为杨学平。

公司参股公司125家,包括深圳市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北京鹏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城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长宽通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国信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9.52亿元、37.05亿元和26.0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4.59%、-6.25%和-29.66%。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68亿元、-4.53亿元和-9324.55万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1257.85%、61.20%和79.46%。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86.75%、87.59%和87.59%。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1080条,周边天眼风险1199条,历史天眼风险247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6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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