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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旭蓝股票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还面临股民索赔

2025/4/29 22:14:43 0人评论 81 次

4月29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旭蓝,证券代码:000040)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根据决定,公司股票因在2024年12月31日…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4月29日,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旭蓝,证券代码:000040)公告,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根据决定,公司股票因在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每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9.2.1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将于深交所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依托原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设立并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

值得关注的是,2024年9月6日,ST旭蓝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432号、证监立案字03720240040号),公司及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18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4年4月30日收盘时持有ST旭蓝股票的投资者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资料显示,*ST旭蓝成立于1982年03月23日,注册资本148687.387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艳军,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1011号鸿基大厦25-27楼。主营业务为新能源业务和生态环保业务。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赵艳军,董秘为王正军,员工人数为470人,实际控制人为李兆廷。

公司参股公司126家,包括张北熠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北弘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西藏东旭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日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8.77亿元、30.36亿元和14.8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1.68%、-21.68%和-50.94%。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90亿元、-3.09亿元和-1.76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42.18%、47.61%和42.94%。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5.71%、55.79%和53.37%。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1629条,周边天眼风险828条,历史天眼风险708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47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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