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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尼电子控股股东质押100万股,被立案调查或还面临股民维权

2025/4/27 17:36:33 0人评论 102 次

凡是在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1月5日买入过,并在2023年1月5日收盘持有东尼电子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参加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4月25日,东尼电子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据公告,东尼电子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晓宇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

沈晓宇本次质押股数100万股,质押起始日是2025年4月24日,质权人是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5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3%,质押融资资金用途是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600.7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0.4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79%,对应融资余额为2.41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4850.7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2.6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87%,对应融资余额为2.41亿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东尼电子称,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解质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同日,东尼电子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东尼电子于2025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50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1月5日买入过,并在2023年1月5日收盘持有东尼电子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参加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东尼电子专利信息172条,著作权信息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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