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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北京证监局分别发布了对高鹤和李虎出具监管谈话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显示,华融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部分产品投资决策不审慎,风险管控不到位,投资对象尽职调查不扎实,重大事项未披露等问题。上述问题的发生和存续贯穿,高鹤任职华融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分管资管业务的总经理助理及副总经理期间,且高鹤曾实质履行相关审批职责,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高鹤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存在业务制度体系不健全,收入递延覆盖不全面,专职合规人员配备不足,部分项目独立性及执业质量欠缺等问题。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二十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五十一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李虎作为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分管高管,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北京证监局决定对李虎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