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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证监会江苏证监局网站显示,春兴精工(002547)因未及时、准确、完成披露关联交易,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仔细查阅春兴精工近几年来的财务数据,其表现并不如人意,据公司4月14日晚间发布的2021年度业绩快报显示,春兴精工仍处于亏损状态,此次因信披收警示函无疑对春兴精工是雪上加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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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披问题收监管警示函
从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来看,春兴精工这次受罚共有“两宗罪”。
1. 公司未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关联交易
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与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徐非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协议》,于2019年6月14日起向徐非借款共计24,000万元。华信科于2019年7月18日至8月2日归还上述借款,并支付利息104.17万元。徐非作为时任公司副总经理,是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其对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关联交易,应当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才召开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进行追认并披露,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的情形。
2018年12月28日,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泽宏)被出售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洁晓控制的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惠州泽宏成为公司关联方。2019年1月至6月,公司对惠州泽宏的保理款3,970.83万元进行了展期,该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应当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但公司迟至2020年年度报告才披露了上述关联交易,且披露的发生额仅为应收惠州泽宏的保理款利息,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形。
2. 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评估不审慎,信息披露不充分
2020年2月17日,公司重要客户深圳普创天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创天信)被债权人提起破产清算申请。公司在2019年年度报告中未审慎评估上述事项对应收账款可回收性的影响,仍按正常类对应收前述客户款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未充分披露该事项及会计处理依据,信息披露不准确,会计处理谨慎性不足,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四十条、第四十六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年)第二条的规定。
信息披露问题不容忽视
近几年来,国家对于信息披露违规的打击越发严厉,轻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给予行政处罚,重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追究负责人员的刑事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企业应该吸取前车之鉴,重视信息披露,做到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
除了春兴精工外,还有多家公司也在信息披露方面出现问题。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4月14日,今年以来A股共有17家企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收到关注函、警示函、被责令改正等的企业则更多。1月9日,宏达新材(002211)发布公告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于1月7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月16日,上海企业巴安水务(300262)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副董事长张春霖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巴安水务及副董事长张春霖立案。
对于上市企业来说,信息披露是绝对不容忽视的一环。法律法规对信息披露提出了强制性要求,包含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近一次的修订新设了信息披露专章,强调了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其中第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证券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此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专门性政策文件也对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要求。
4.34亿股权转让款未收回
此次警示函涉及惠州泽宏这桩关联交易早在去年已收到监管关注。在2021年12月14日深交所发给春兴精工的问询函中,该问题就有所提及。
彼时的问询函涉及两个交易标的,一是春兴精工的全资子公司惠州泽宏100%,二是CALIENT公司25.5%股权。
惠州泽宏是春兴精工于2017年5月3亿现金收购的消费电子领域的公司,前者专注于消费电子后端表面处理,具备成熟的铝合金和不锈钢表面处理工艺体系。该收购旨在实现公司消费电子业务从前端加工制造到后端表面处理环节的延伸,通过整合实现全产业链布局的协同效应和消费电子业务的快速发展。
而春兴精工此前持有的CALIENT公司的25.5%股权来自一桩合并交易。据披露,2017年9月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议案,以合并的方式收购CALIENT 公司51%的股权,此次交易的基础交易对价为1.479亿美元,最终交易对价将根据《合并协议及计划》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确定。
而在收购后短短一年时间里,公司又以4.5亿元打包转让给春兴精工的实控人孙晓洁。据披露,春兴精工曾于2018年12月将旗下子公司惠州市泽宏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惠州泽宏)100%股权,以及所持 CALIENT Technologies, Inc(下称CALIENT公司) 25.5%股权,出售给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洁晓控制的苏州工业园区卡恩联特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卡恩联特),涉及成交金额 4.5 亿元,支付期限为 36 个月。但截至2021年11月30日,春兴精工仅收到一部分股权转让款,剩余4.34亿元尚未支付。
彼时的问询函,要求春兴精工就孙洁晓难以通过现金方式履行支付义务的现状,以及支付安排延期一年及提出的抵偿方案的合理性做进一步的披露。
在对关注函的回复中春兴精工称,孙洁晓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存在高比例股权质押、冻结的情形,并且截至2021年9月已有12026万股被司法拍卖的情形。孙晓洁名下的2.93亿股尚未未解除股权质押,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80.43%。而在此期间,公司股价的大幅下滑,也给股份解质押带来了更大的压力。在此情况下,孙晓洁用现金履行支付义务的方式确实难以实现,用其可支配资产抵偿剩余款项的安排或是不得不实施的方式。
据该公司2020年报显示,截至2020年末,春兴精工其他应收款余额为5.16亿元,其中就包含公司实控人孙晓洁控制的卡恩联特3.95亿元,账龄已超过2年。在对2020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中,春兴精工称卡恩联特的坏账风险低。
业绩“压力山大”
春兴精工的财务状况问题也不容小觑。
回顾春兴精工近几年来的营收表现笔者注意到,2017年-2020年四年间,该公司营收分别为38.04亿元、49.33亿元、72.62亿元和51.53亿元,同比增长50.03%、29.66%、47.21%以及-29.03%;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59亿元、0.80亿元、0.32亿元、-10.58亿元,同比增长-319.72%、111.14%、-44.66%以及-4881.65%。
最新披露的2021年业绩快报中,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6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32%,归母净利润-10.1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亏4.07%。
来源:wind
可以看到,尽管四年间公司营收多有增长,但短暂止亏后,其亏损额再次加大。
回溯春兴精工这四五年来的收购又出售的交易记录,2017年,是春兴精工大幅度扩张多领域布局产业链的一年,公司在该年以3亿现金收购惠州泽宏、1.2亿现金收购凯茂科技、4.4亿现金收购华信科及World Style公司。大量现金收导致公司财务费用上升及现金流承压,对短期业绩形成一定拖累。
春兴精工大举扩张,但又无法短时间内消化,在短时间内随即又迅速出清转让,也是其业绩下行压力下的收缩导致。
笔者曾就上述问题致电春兴精工,电话无人接听。截止发稿前,尚未收到有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