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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 人保健康合计被罚10万

4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罚单: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的违法行为,合计被罚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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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和讯网

4月27日,银保监会发布罚单: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健康”)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的违法行为,合计被罚10万元。

罚单显示,2019年8月30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命华山为人保健康党委书记、总裁,并要求“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华山到人保健康工作之后,在未取得高管任职资格核准情况下,存在以总裁名义主持总裁办公会议、签发公司经营相关重要文件、在公司年度会议讲话等行为,实际履行高管职责。时任人保健康党委书记华山,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当事人华山提出了陈述申辩意见,请求免于对其本人的行政处罚:一是未上报临时负责人报告是由公司内部管理问题造成,其对该情况并不知情;二是其履职确属必要;三是其以总裁名义签发文件与公司内部管理漏洞有关;四是其没有以总裁名义履职的主观故意,并且在监管提示后,已着手进行整改。

银保监会经复核认为:一是人保健康总裁办公会议纪要和印发文件等表明华山是以总裁而非公司临时负责人等身份履职;二是华山本人是未取得资格核准前任职的直接责任人,公司内部管理问题不能作为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的理由;三是监管提示后,华山本人进行了整改,但并不彻底,其签发的文件中依然有“关于印发华山总裁……”表述。人保健康未经核准聘任华山的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华山不具有法定不予处罚的情形。

上述人保健康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责令人保健康立即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华山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书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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