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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仪股民索赔案开庭,部分高管和中介被追加为被告

凡是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且在2019年11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ST华仪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钱雯雯 编|深海

“今天我们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ST华仪作为示范案件进行开庭,追加了部分高管和中介作为被告。”7月12日,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有投资者*ST华仪股票受损的投资者仍可参与维权。

此前在今年4月3日,*ST华仪曾披露《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投资者诉讼的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于近日收到了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浙03民初209号传票和《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材料,新增涉及10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对被告华仪电气、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陈道荣和陈孟列提起诉讼,原告诉请判令华仪电气赔偿原告投资损失,涉案金额合计达1517.38万元;判令其他被告对被告华仪电气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判令被告承担案件诉讼费用等。

诉讼的主要事实和理由为:2019年11月25日,被告发布了《关于公司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73),自行披露了被告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形。

2021年6月8日,被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上述处罚决定书,被告存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及未披露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为未能勤勉尽责,先后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鉴于被告严重违反有关法律,使原告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6月12日晚间,*ST华仪公告称,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合计收到30名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案件合计涉诉金额为2187.66万元,目前均尚未开庭审理,未产生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4日期间买入,且在2019年11月24日收盘时仍持有*ST华仪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华仪成立于1998年,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于2000年11月6日在上交所上市。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涵盖输配电、风电、环保、金融投资四个产业板块,环保产业目前处于培育当中,金融投资产业业务比重仍然较小,公司当前的收入和效益仍主要来源于输配电产业和风电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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