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12月7日,泉为科技发布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泉为科技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中兴财光华截至2022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6亿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7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中兴华对泉为科技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是,鉴于原审计机构中兴华服务合同期限届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选聘结果,公司拟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已与中兴华进行了沟通,其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中兴财光华及中兴华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11月3日,泉为科技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25号)。
经查明,泉为科技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9年度虚增业务收入5.57亿元、营业成本5.52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1.4%、23.36%。2020年半年度虚增业务收入3.44亿元、营业成本3.4亿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28.97%、30.33%。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泉为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的罚款;对邵鉴棠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李佩欢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黄喜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0年4月27日至2023年6月16日之间买入泉为科技股票,且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泉为科技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泉为科技有天眼风险信息1092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9条,涉案总金额239.43万元;涉诉关系99条,开庭公告6条,立案信息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