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12月6日,日海智能在互动问答平台回复了多条投资者疑问。
在回答投资者提问的“公司是否有有参与珠海算力中心建设”时,日海智能表示,公司并未参与珠海算力中心建设。
在汽车领域,公司可提供车载/MCU/OBC模块、车载T-BOX等设备模块吗?日海智能称,目前公司可以提供车载相关的产品有,4G/5G模组,V2X模组和定位模组等,可以用在T-BOX、OBC等联网设备中,提供车联网、智能娱乐、定位导航等模组服务。
公司子公司芯讯通的车规级通讯模组C-V2X SIM8100系列是否给国内主流车企供货,能否详细介绍一下产品以及供货给哪些企业?对此,日海智能表示,C-V2X模组前期与RSU(路侧单元)预研合作较多,但都仅限于实验路段。车端方面目前主要推广的是5G&C-V2X一体化模组,并且研发了相应的ITS协议栈计算模组,配套调通了多个加密芯片方案,目前正在推广中,尚未形成正式销售。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2月5日,日海智能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19号)。
经查明,日海智能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商誉减值金额核算错误。二、子公司股权处置收益核算错误。三、重庆联通IDC项目核算错误。四、重大融资成分项目核算错误。
上述事项对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利润总额影响金额分别为虚增3343.32万元、虚增368.29万元、虚增878.12万元、虚减3014.19万元,分别占日海智能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利润总额的37.58%、5.13%、1.5%、348.41%。上述事项导致日海智能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6月23日,日海智能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以下统称非公开发行文件),引用了上述相关年度报告财务数据。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深圳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对日海智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杨字翔、杨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罚款;对刘平、丁艺、马玉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80万元罚款;对宋德亮、余明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4月24日至2022年4月29日之间买入日海智能股票,且在2022年4月29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日海智能股票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风险方面共发现日海智能有天眼风险信息969条;还发现企业有裁判文书2条;涉诉关系65条,开庭公告11条,立案信息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