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4月18日,东方通融资净偿还1503.64万元;融资余额4.54亿元,创近一年新低,较前一日下降3.21%。
值得关注的是,4月14日,东方通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显示,东方通于2025年4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5025号),因公司涉嫌定期报告等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3年4月27日到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过,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持有东方通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4年12月19日,东方通发布关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进展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6号)同意注册,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亿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077.9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69亿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2023年6月2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17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及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实施地点、增加实施主体及延期的议案》。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通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通软件”)、二级子公司成都东方通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软件”)、保荐机构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望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数字天堂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数字天堂”)、一创投行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东方通软件、一创投行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科技金融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天眼查显示,东方通注册资本55792.28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北京市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