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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伦晶体收到立案告知书,或还面临受损股民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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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4月24日,惠伦晶体发布关于公司及实控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惠伦晶体及实控人赵积清近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5003号、证监立案字0062025004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赵积清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上市后至2025年4月24日之间买入,且在2025年4月24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惠伦晶体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4月21日,惠伦晶体发布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公告。

惠伦晶体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各类金融机构及融资租赁机构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的担保额度。该议案已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租赁”)以融资租赁(售后回租)方式向公司提供以下融资额度,主要情况如下:融资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融资期限24个月。由实控人赵积清、惠伦晶体(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交易事宜,以实际所签合同为准。

公司与浙银租赁无关联关系,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如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及子公司已获得的累计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91846.8万元,涉及的累计担保为人民币84546.8万元,本次融资及担保事项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批额度内,由公司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人员在批准的额度内办理公司融资有关的一切事宜,无需再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惠伦晶体称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交易,能够有效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经营发展。本次办理融资业务,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该业务的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天眼查显示,惠伦晶体共对外投资了6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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