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讯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贵阳市修文县人民法院向贵州东方甄选酒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东方甄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与其仿冒纠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该案件将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开庭审理。
贵州东方甄选酒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于海军,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等。股权全景穿透图显示,该公司由东方启元(北京)酒业有限公司、于海军共同持股,与东方甄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无股权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