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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立信披违法违规拟被罚350万元,受损投资者可报名索赔

凡是在2024年1月31日到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恒立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6月18日,*ST恒立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据公告,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4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ST恒立未按规定在2025年4月30日前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截至目前,*ST恒立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石圣平作为公司董事长,未能组织公司在规定期限内编制完成财务会计报告,导致公司未能向旭泰所提供可供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并在相关审议程序中予以阻挠。

龚俊宇作为公司总裁兼董事,虽然与旭泰所开展沟通,督促石圣平履行职责,但是未能勤勉尽责审阅、督促、推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

吕友帮作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虽然与旭泰所开展沟通,督促石圣平履行职责,但是未能勤勉尽责组织、推进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工作。

张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虽然与旭泰所开展沟通,要求公司按期披露年度报告,但是未勤勉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部分审计委员会会议交由吕友帮主持,未在年度报告披露关键时点召集会议,在审议与旭泰所重大分歧事项时明确表示没有意见,在2025年3月28日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与旭泰所沟通事项的情况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伍喆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虽然与旭泰所开展沟通,要求公司按期披露年度报告,但是未勤勉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成员职责,在2025年3月28日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与旭泰所沟通事项的情况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崔爱媛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虽然与旭泰所开展沟通,但是未勤勉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成员职责,在明知2025年3月28日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的情况下,对会议记录未提出异议。

刘亚辉作为公司董事,虽然与旭泰所开展沟通,要求公司按期披露年度报告,但是未勤勉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成员职责,在2025年3月28日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讨论与旭泰所沟通事项的情况下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以上事实,有公司公告、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可以证明。

*ST恒立未按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第一项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百八十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等规定,公司董事长石圣平、总裁兼董事龚俊宇、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吕友帮,系*ST恒立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公司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凡、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成员伍喆、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成员崔爱媛、董事兼审计委员会成员刘亚辉,系*ST恒立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湖南证监局拟决定:一、对*ST恒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二、对石圣平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罚款;三、对龚俊宇给予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罚款;四、对吕友帮给予警告,并处以160万元罚款;五、对张凡给予警告,并处以140万元罚款;六、对伍喆、崔爱媛、刘亚辉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1月31日到2024年4月29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9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恒立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恒立参与招投标项目7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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