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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江西分公司存在六项问题,分公司及负责人均收罚单

2022/3/9 15:22:53 0人评论 6490 次

近日,江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信证券(600030)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张新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来源:和讯网

近日,江西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信证券(600030)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和《关于对张新青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公告显示,中信证券江西分公司存在六项问题,一是负责人强制离岗期间审批了OA系统流程,实际代为履职人员与向监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不一致,违反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修订)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二是部分办公电脑未按要求及时录入CRM员工交易地址监控维护系统,无法提供OA系统代为履职授权记录,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证监机构字〔2003〕260号)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三是增加经营场所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违反了《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四是存在向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发送产品推介短信的情形,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2020〕177号)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五是融资融券合同、股票期权经纪合同、投资者开户文本未采取领用、登记控制,未采取连号控制、作废控制,保管人与使用人未分离,违反了《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六是部分柜台业务存在客户开户资料重要信息填写缺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缺少等问题,违反了《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0〕11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

江西证监局责令中信证券江西分公司在本决定下发之日起1年内,每6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该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张新青作为江西分公司负责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张新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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