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亿欧网
作者:马渭淞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停止违法行为,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4%的罚款,计182.28亿。
据人民日报报道,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因此,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总计182.28亿元。
同时,人民日报称,此次监管部门处罚阿里巴巴集团,对企业发展是一次规范扶正,对行业环境是一次清理净化,对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一次有力维护。规范是为了更好发展,“扯袖子”也是一种爱护。相信随着治理体系的不断健全,平台经济必将迎来更大发展机遇,更好地为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服务。
而对于此次市场监管总局的处罚决定,阿里巴巴当日在其官方微博发布公告称: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处罚,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我们将强化依法经营,进一步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立足创新发展,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以下为阿里巴巴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