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亿欧网
作者:石伟
5月12日,牧原股份对外发布公告称,该公司已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对其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秦英林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目前,秦英林已在规定时间内到证监会接受监管谈话。
同时,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证监会对牧原股份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代表人张燚、孙远航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3月15日,有媒体对牧原股份部分财务指标和关联交易等事项提出质疑,相包括固定资产太高、牧原股份与控股股东旗下建筑公司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少数股东ROE远低于母公司股东ROE等,引起较大轰动。
同日,牧原股份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问询函,除了要求牧原股份回应投资者质疑外,还要求该公司解释公司在近年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方法、毛利率波动、利息收入远低于利息费用等情况。
当晚,牧原股份向证监会提交了启动发行可转债的相关材料,并出具书面意见,表示该公司不存在影响发行上市和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秦英林作为牧原股份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在相关材料上签字确认。
证监会认为,牧原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3号)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据该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前发生重大事项的,应暂缓发行,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在证监会看来,上述较大的负面舆论和深交所的问询,属于对这次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的事项。
牧原集团始建于1992年,主营业务生猪养殖,兼有饲料加工、生猪育种、生猪屠宰等业务协同主业发展。该公司旗下牧原股份成立于2000年,并于2014年1月在深交所上市。
4月29日,牧原股份对外发布2020年年度报告。数据显示,该公司全年营业收入为562.77亿元,同比增长178.31%;净利润为274.51亿元,同比增加348.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