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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平股份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被罚面临投资者索赔

2024/6/25 18:38:24 0人评论 26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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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024年6月24日,正平股份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7号10楼会议室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彭有宏主持。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董事李建莉、王启民、独立董事占小平通过视频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马富昕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4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09亿股,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9.82%。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议案。

青海树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以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值得关注的是,正平股份于2024年3月29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青海证监局决定:一、对正平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二、对金生辉给予警告,并处以230万元罚款,其中,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80万元罚款,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150万元罚款;三、对金生光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四、对任发伟给予警告,并处以70万元罚款;五、对王黎莹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六、对先巴吉、李长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4年1月22日收盘时持有正平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正平股份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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